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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称高尔夫“违约”收年费 会员起诉排除妨害

时间:2018-11-13  【转载】

中国法院网讯  王先生称,其在2005年通过缴纳数十万元入会费成为了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2017年,该俱乐部函告王先生,将自2018年1月1日起收取年费,未如期缴纳的将不再享有会员权益。王先生认为高尔夫俱乐部构成违约,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高尔夫俱乐部排除妨害其正常行使会员权益的违法违约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及相应利息,双方未达成一致前不得单方擅自收取年费。日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王先生诉称,其自2005年10月缴纳数十万入会费后,取得某高尔夫俱乐部记名个人会员资格。在双方的《合约书》中,该俱乐部对场地使用等方面作出了承诺和保证。但该俱乐部在经营期间大量对外出售计次卡等非会员卡,使得记名会员无法享有俱乐部场地设施的优先使用权。2017年9月,俱乐部称自2018年1月1日起将向会员收取年费12000元,如未按期缴纳则将办理停卡手续。王先生认为,双方《合约书》中未约定年费缴纳义务,高尔夫俱乐部也未按照合约承诺兑现会员权益,俱乐部未经协商单方函告收取会员年费的行为,限制了原告的会员权益。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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