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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工人建筑工地触电致残 法庭调解获赔十九万
近日,靖州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在建筑工地施工被高压电击伤的明某一次性获得赔偿十九万余元。
2012年6月21日,年过半百的建筑工在工地扎钢筋,明某搬运钢筋上楼时,肩上所扛钢筋一端触碰到房屋窗户外的高压线,明某四肢被高压电击伤。经鉴定,构成了七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因赔偿金问题与承包人、分包人协商不成,明某遂将承包人尹某、分包人(雇主)舒某、发包人易某等五人以及电力分司共同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2万余元。
据悉,42万余元的赔偿标的额,这已经创下了近年来新厂法庭的记录。此外,该案因为涉及被告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各被告之间各执一词,均不肯支付赔偿金。在庭审过程中,双方还因达不成一致意见,导致矛盾纠纷升级。面对这种情况,该案的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简单的判决会导致出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一致的情况,于是确定了“调解”的工作思路。一方面认真听取原告明某的诉求,另一方面积极与五名被告取得联络,分别为被告释法析理。为了取得更好的效果,承办法官还主动与乡政府、村委会取得联系,请乡政府和村委会出面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兑现赔偿款项19万余元。
文章出处:靖州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