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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司印章代办公租房申请牟利领刑受罚

时间:2019-03-14  【转载】

为帮他人代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牟利,非法制作多家公司印章。近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伪造公司印章代办公租房申请牟利”案,被告人谭保因犯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谭保开办了一家名为“德宝”房屋中介所,为了通过帮助他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获利,因申请人未在永兴县城务工,不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被告人谭保便找人私刻五枚公司印章,并将其盖印在永兴县公共租赁住房审批表和327份虚假务工合同上,通过朱华(另案处理)帮他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收取申请人每人2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代办费。至案发,被告人谭保共收取申请人200万元,自己非法获利6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印章是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标记,被告人谭保明知无权制作上述五家公司的印章,但为了达到其帮助他人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牟利的目的,非法制作多家公司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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