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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不担责 法官调解促履行
时间:2020-05-13 【转载】
替人担保借款需谨慎,有时候替亲戚朋友担保是出于一种不好拒绝的情面,但一旦签字担保,就得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后果。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纷案,担保人刘某最终与原告钟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履行了担保责任。
2018年3月,被告杨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原告钟某借款50000元,钟某要求杨某须找一位担保人,杨某逐找到其好朋友刘某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担保,刘某碍于情面,不好拒绝杨某,故在借条上签字担保。嗣后,该笔借款经钟某多次催收后,杨某分文未付,且电话关机人消失。钟某要求刘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刘某感觉自己很冤,辩称自己又没用到钱,只是稀里糊涂签了个字而已,让钟某要钱自己去找杨某要。于是钟某将杨某、刘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按程序向担保人刘某送达了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法官耐心向刘某释明法理,详细的告知担保的相关责任与义务。一开始刘某表示无法接受,在经过多次沟通后,刘某最终表示理解,希望法官组织钟某来调解。
在法官组织钟某与刘某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刘某当场就支付了第一笔款项30000元给钟某。至此,该案顺利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