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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的扣回可以收吗

时间:2020-10-06  【转载】

 工程预付款又称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施工企业承包工程,一般实行包工包料,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备料周转金我。预付款就是发包人为了帮助承包人解决工程施工前期资金紧张的困难而提前给付的一笔款项。在一般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中,都要明文规定发包人在开工前拨给承包人一定限额外负担的工程预付款,但是工程是否实行预付款,取决于工程性质、承包工程量的大小以及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工程实行预付款的,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及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支给承包人的工程款。预付款是施工准备和所需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

  按照《建设工程价款式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时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的,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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