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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例
民事案例
拔火罐导致顾客烧伤 责任应由美容院承担
古女士是某美容美体有限公司的会员,持卡消费。古女士在一次拔火罐治疗时,由于服务技师的操作失当,将着火的酒精球掉落在
其右腿上造成烧伤。在公司的配合下,古女士的医疗费用得到解决。但是对治疗休养期间产生的误工损失以及交通费用,古女士与公司之间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
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造成误工费损失。经过审理,法院支持了古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定公司赔偿误工费、交通费共计1万余元。
评析:美容、美体机构在提供拔火罐等服务项目,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经过工商、质检等部门审批后方能实施。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服务机构时,应当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执业证照及许可证明,有资质的机构才能提供安全、卫生的服务。
消费者在美容、美体服务机构接受服务时,应当核实为自己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美容、美体服务资格。拔火罐等服务项目,其为准医疗性质的服务项目,服务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造成精神损害的,根据侵权人
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失赔偿额。由于美容、美体机构的过失或者过错,给顾客造成损害应当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