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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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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被拘役4个月
时间:2022-01-01 【转载】
近日,石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出售自己公司对公账户、营业执照、银行卡U盾、电话卡及交易密码等资料而引发的刑事案件,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某拘役4个月15天,并处罚金3000元。
2021年5月底,被告人曾某某通过互联网认识一个自称办理债权转让贷款的人,对方表示曾某某提供自己名下公司的对公账户、营业执照等信息可办理债权转让贷款。曾某某为牟取私利,明知对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名下公司的对公账户、营业执照、银行卡等信息提供给了对方,后该对公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资金结算,累计资金结算3895305.7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自己公司的银行账户等给他人使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曾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近年来,电信诈骗等犯罪频发,国家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民众的防范心理越来越强,使用个人账户容易被发现和发觉。为了规避公安机关的侦查和取信受害者,诈骗团伙开始使用对公账户,这些对公账户多数来源于像本案中这样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便宜的人员,将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等材料提供给不法分子,不仅为各种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且一旦案发,自己也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