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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住宅土地自动续期后是否缴纳土地费用
时间:2022-07-13 【转载】
1、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无条件并不表明土地使用权人没有义务缴纳土地费用。
2、在物权制度的构造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在自动续期后是否缴纳或者如何缴纳土地费用,是一个与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没有关系的、待解决的其他法律问题。
3、我国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和限期使用制度。实现国有土地的有偿和限期使用制度的基本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按照建设用途分为40-70年,其中“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
4、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为保障不动产权利的稳定和存续,实行申请续期制度,土地使用权人并同时负担相应的土地费用。
5、公民的购买或者自行建造的房屋实际上并不能因此就说明永久的属于公民的了,因为土地作为国家所有的财产只是在短暂的时间借给公民使用的,所以到期之后公民如果想继续使用的是必须自己去申请延期的,否则就会被国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