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商品房开发商的资格审定

时间:2022-07-13  【转载】

商品房开发商的资格审定:


1、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的一个月内,向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