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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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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推迟开庭

时间:2022-11-15  【转载】

       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2.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3.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4.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5.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6.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7.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8.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发现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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