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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裁定后还能上诉吗

时间:2022-11-15  【转载】

    二审裁定后,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我国称为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三种形式。


  1.由有审判监督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2.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申请。


  3.由有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



  对二审判决裁定不服的,有以下办法: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你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你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的话,你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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