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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例
民事案例
合同违约金赔偿有什么标准原则
时间:2022-11-20 【转载】
完全赔偿原则;
减轻损害原则;
损益相抵原则;
合法原则;
公平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其他标准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基本要件是什么
1.违约金条款:合同中要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约定违约金的适用应当要求违约金条款。违约金的条款必须确定、明确,发挥预先确定性的左右。
2.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发生是适用违约责任的前提。违约金本身是一种违约责任,是法律赋予受害方在违约行为发生时所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
3.实际损失:实践当中,对于实际的损失与支付违约金的关系,有两种说法。一是,要有具体的损害的发生才成立违约金责任;另一个就是不管是否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守约方都可以向违约方要求承担违约金责任。而具体如何,则可以由双方在合同中做明确约定,以免将来发生这方面的纠纷,到时就由法院来判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