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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

时间:2022-12-13  【转载】

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

(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

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

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

或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

3、犯罪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

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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