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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几只鸡大打出手,赔偿又坐牢,得不偿失!

时间:2023-02-23  【转载】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睦的邻里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但互为邻里的石某和韩某两家人却因为几只鸡而大打出手,导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石某和韩某两家之前就因为一些琐事互生嫌隙。2021年11月,韩某母亲程某在家中查看鸡群时,发现有一些鸡的脚上带伤,便怀疑有人打了自家鸡,遂站在门口咒骂,石某听见后以为是在咒骂自己,二人因此引发口角和撕扯,双方家人闻讯而来,并将冲突升级为互殴。石某与韩某用木柴击打对方头部,经司法鉴定,石某为轻伤二级,韩某为轻微伤,其他人亦不同程度受伤。

公诉机关向乐平法院提起公诉后,在诉讼过程中,石某等三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韩某等三人亦向该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反诉要求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韩某等赔偿石某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5万余元。同时,韩某等提请的医疗费用等于法有据,予以支持,判处石某等赔偿韩某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万余元。

法官说法:邻里之间难免会有摩擦,但发生争执后,邻居之间应该心平气和处理纠纷,化解矛盾,而不应该意气用事,甚至大打出手,这样不仅伤害了邻里之间的感情,也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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