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石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qishilsh.com 企石律师事务所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打砸ATM机“取钱”,一分未得人“进去”了
时间:2023-03-26 【转载】
光天化日之下,一男子竟砸损银行ATM机“取钱”,最后钱没“取出”人却“进去”了。近日,福清法院就审结了这么一起盗窃案。
2022年9月,被告人高某某经过福清市某处一个银行ATM网点时,临时起意,想要偷走ATM机中的全部钱款。其从附近路边捡来一块砖头, 用砖头打砸该网点内的2台ATM机,但未能将ATM砸开,随后高某某离开了现场。
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将高某某抓捕。经过核实,案发时该网点被砸的ATM机中有现金12.2万元。经鉴定,上述ATM机因被砸而损失4868元。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同时高某某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对象,但犯罪未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结合高某某有累犯的从重处罚情节,以及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等的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判决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来源:福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