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合同成立的风险有哪些

时间:2023-05-25  【转载】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只有已经成立的合同才涉及到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的必要条款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合同条款,合同若欠缺必要条款,则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必要条款有的是法律规定的,有的是根据合同的类型和性质确定的,例如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条款,如没有约定标的物,则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必要条款还有的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确定的,凡当事人要求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条款中必须具备。 合同的成立还受时间和地点约束。合同成立的时间一般是由承诺生效的时间决定的。在我国,承诺的生效采取到达主义,即承诺何时到达于要约人,则承诺便在何时生效,合同便在承诺生效时成立。  


合同成立地即承诺生效地。如果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地;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双方签字或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以最后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


  1.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


  2.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不一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3.合同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