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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离婚车辆可以改资料吗

时间:2023-05-26  【转载】

 离婚车辆可以改资料。如果离婚了,离婚协议上有车辆的分配信息,拥有车辆的一方就可以带上离婚协议、委托书办理车辆车主信息变更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


  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二)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


  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三)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四)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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