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最为妥当

时间:2023-06-30  【转载】

       (1)立即打开危险警报闪光灯,即我们常说的双闪,在车辆后方设立安全警示标识,《道路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须在来车方向后150米外,一般公路在50-100米外摆放反光牌。

      (2)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


(3)用手机等可拍照的设备对现场进行拍照,拍照时应注意自身安全。

(4)按照保险公司服务热线人员的指引,保护好现场或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路旁,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帮助您处理。

(5)及时采取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避免车辆损失扩大。

(6)如果保险公司提示需要报警备案的,应拨打报警电话,向警察描述事故的详细情况。

(7)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现场勘查后,对损失进行定损(维修工时费+配件费)。定损完毕即可安排车辆维修。

两车相碰,造成两车或单车损坏的情况

(1)立即在车辆后方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2)双方事故或多方事故,符合各省市《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规定可自行撤离的,将车辆先行撤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拨打保险公司电话,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帮助您处理;不符合自行撤离条件、需要报警备案的,应拨打报警电话,向警察描述事故的详细情况,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保险公司接案后服务热线人员会指引您如何处理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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