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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时间:2023-07-04  【转载】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5.死亡赔偿金等。



  肇事逃逸交强险赔了不会追偿。按现行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后离开事故现场,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受害人后,不能向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追偿。但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等情形下可以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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