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方式

时间:2023-09-26  【转载】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2.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3.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4.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