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石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qishilsh.com 企石律师事务所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
律师随笔
律师随笔
2024 年 9 月 18 日,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天骄街道一商户在门面玻璃上张贴 A4 纸大小的招聘信息,被相关部门要求接受处罚
时间:2024-09-21 【转载】
2024 年 9 月 18 日,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天骄街道一商户在门面玻璃上张贴 A4 纸大小的招聘信息,被相关部门要求接受处罚,东莞企石律师引发网友关注。后经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调查核实,系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解释说明不到位,导致执法对象产生误解,造成不良影响。当日下午,执法人员当面向商户详细阐释说明了相关规定,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执法依据为国务院出台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不过,对于商户在自家店铺玻璃上张贴一张 A4 纸招聘信息是否真的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企石镇律师以及该规定是否完全适用于这种情况,引发了公众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