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石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qishilsh.com 企石律师事务所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今年以来餐饮和住宿类消费维权案例公布:酒店重复预订婚宴厅纠纷如何解决?
东莞企石律师获悉
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12315指挥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开辟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消费纠纷调解,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今年餐饮住宿类消费者维权案件予以公布。
1.滁州市天长市市场监管局调解某酒店婚宴厅重复预订纠纷案
【案件简介】2021年3月3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李某投诉:他于2020年11月在天长市某酒店预订了宴会厅,用于2021年4月举行婚礼。错误,已经预订的宴会厅被重复预订给了李先生。 3月3日发现错误后,酒店给李先生打电话,告知他取消大厅预订。李某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遂向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投诉。
【处理结果】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调查核实。经调查,酒店承认是自身过错导致同一宴会厅被预订两次;因李某预约较晚,故决定不在宴会厅为李某提供婚宴服务,并表示愿意提供适当补偿。经过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多次调解企石律师,双方达成一致。酒店退还宴会厅押金和婚礼押金共计4000元,并赔偿15000元。李先生表示满意。
2.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局调解某餐馆销售“过期食品”案
【案件简介】2021年1月23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朱某的投诉电话,举报新溪街一家餐馆使用“虎邦”牌辣酱池州市已过期。就餐时有少量食用,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商家进行查处。
【处理结果】池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将投诉及时移送贵池区市场监管局按属??地管辖进行处理。贵池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该餐厅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餐厅内标有“胡帮”的3箱(1箱已开封、2箱库存)已过期(保质期8个月,生产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餐厅的辣椒酱是从菜市场购买的。它没有索要购买收据,也没有检查供应商的许可证、食品工厂检验证书或其他合格证书。辣椒酱一盘卖6元一盒。 。
针对消费者的赔偿索赔,贵池区市场监管局现场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针对当事人销售超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贵池区市场监管局启动“诉讼移送”机制,对某餐馆销售超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立案东莞企石律师,随后作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8元,并处1万元罚款。
3.蚌埠市市场监管局调解酒店人身伤害案
【案件简介】2021年1月31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卢某的投诉电话,反映其在经济开发区某酒店与家人聚餐时,食物中含有玻璃。蚌埠市辖区。结果,一名亲友在用餐时舌头被割破,酒店与消费者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
【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蚌埠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调查,发现酒店提供的饺子中存在小玻璃碎片,导致一名消费者在食用时舌头被割伤流血。酒店解释称,厨房使用的食材没有清洗干净,导致玻璃碎片掉进饺子馅里,造成消耗。人身伤害。现场工作人员对食客进行询问调查,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受害人向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需要就医,并要求商家赔偿损失。经现场调解,酒店免去了餐费(1680元),并送给受害人一箱红酒作为补偿。申诉人和受害人均表示满意。与此同时,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启动“诉讼移送”机制,依法对某酒店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4、黄山市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店虚假促销案
【案件简介】2021年3月15日,黟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刘某的投诉电话,称其此前在黟县宏村风景区七树湖畔的一家酒店预订了湖景房。通过旅行社预订,入住时间为3月13日至3月14日,价格为每晚1100元。但入住后,刘先生发现酒店旁边的湖已经干涸,广告上的湖景也不存在了。酒店一间没有湖景的普通房一晚才600多元。他要求商家按照普通间的价格退还差价。
【处理结果】经黟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刘某通过旅行社预订了酒店湖景房两晚。由于七树湖正在进行人工维护,湖水已被排干。入住前,酒店并未告知刘湖水已经干涸。经调解,酒店同意赔偿刘某500元,刘某表示满意。黟县市场监管局已要求该酒店进行整改,避免再次误导消费者。
5、安庆市迎江区市场监管局调解某酒店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案
【案例简述】2021年3月30日,安庆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钟某投诉,称其3月29日入住盈江区某酒店时,酒店未提供热水。水,导致无法洗澡,入住体验不佳,要求酒店退还房费。
【处理结果】安庆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移送迎江区市场监管局处理。经迎江区市场监管局康溪河市场监管处调查核实,钟某于3月29日入住某酒店,该酒店在网站及店内告示上均注明提供热水服务。然而当晚,酒店的锅炉就断电了。缺货导致热水供应不足,导致钟入住的房间没有热水。经调解,酒店退还了全部住宿费,并当场道歉。钟先生表示满意。
六、苏州市砀山县市场监管局调解某酒店未明示价格案
【案件简介】2021年1月23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褚某消费者投诉,称其在党城镇某酒店预订了3晚房间。预订价格为420元,但酒店却按照退房当天的房价收取470元的住宿费。楚先生与酒店沟通无果。
【处理结果】苏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将投诉移送砀山县市场监管局处理。砀山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酒店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消费者投诉内容属实。房间预订价是420元,但实际付款是470元。酒店没有明确的价格。经砀山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调解,酒店退还了多收的款项,消费者表示满意。同时,针对该酒店违反《价格法》的行为,砀山县市场监管局启动“案件移送”机制,立案,随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酒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600元。
企石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