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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这些证据你要知道
东莞企石律师获悉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若当事人系自然人,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
对于法人或其它组织作为当事人,必须提供相应的主体登记文件,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的副本,或是工商登记机构提供的详细工商登记清单,以及社团法人登记证明等。
在法律事实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变更登记材料。
当事人若是医疗纠纷中逝者的家属,需提供已故者法定第一继承人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继承人的基本信息证明(例如户口簿、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二、用以证实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确立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门诊记录、住院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
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报告、相关医学文献资料,以及医疗专家的观点。
四、在因医疗行为引发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需负责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直接关联,以及不存在医疗过失,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2.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用以证实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确立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
在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若争议源于雇主采取的诸如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劳动报酬或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策,雇主需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
四、需提交仲裁裁决文书、送达证明、不予受理通知等相关文件,以证实诉讼请求已通过仲裁解决;未经仲裁程序处理的诉讼请求,法院将不予接受。
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必须以交警部门已向涉事方颁发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证明书以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确认证明书作为必要条件。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对于法人或其它组织作为当事人,需提供相应的主体登记文件,例如工商营业执照的副本,或是工商登记机关提供的工商登记明细,以及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在处理涉及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的纠纷时,若当事人是死者的亲属,必须提供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还要提交这些继承人的基本信息证明。
请提供肇事车辆、受损车辆的所有者、实际控制者以及驾驶员的相关证明文件,同时需附上他们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行驶证、驾驶证等。
6、提交肇事车辆、受损车辆购买当年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证明。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2、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
四、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
若人身遭受损害,需提供由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出院证明、转院证明,以及鉴定机构出具的法医鉴定报告。同时,必须附上医疗费用的收据,以及受伤者因伤误工的工资证明,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工资扣除证明等文件。对于护理人员,若其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资条、工资扣除证明;若为个体经营者等无单位人员,则需提供收入证明。此外,还需提供残疾辅助器具的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以及交通费和住宿费的发票等。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3、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4.名誉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被告若提供对原告进行侮辱或诽谤的材料,包括含有侮辱性言辞的、与事实不符的各类文章、大小字报、公开信件等。
2、文章内容涉及到的事实真相的证据,如学历证明等。
三、相关证据需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关联性,例如单位所给予的处分措施等。
四、根据法律规定,被告需对免责事由进行举证,需出示其发表的文章等材料,证明其中不含侮辱性言论,且内容与事实相吻合。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5.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若纠纷涉及死者家属,需提供死者法定第一继承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同时也要提交继承人的基本信息证明。
原告在使用被告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过程中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病历记录、受损物品的购买凭证等,均可作为证明双方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三、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据
原告所受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是由被告生产或经营的产品造成的,相关证据包括购物发票等。
2、质检部门就被告生产或经营的产品的性能所做的鉴定结论等。
四、在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中,产品的生产方需对法律所规定的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形进行举证。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6.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提供证明原被告之间夫妻身份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书、婚姻状况确认文件、家庭户口本以及个人身份证件。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若需证明被告行踪不明,须提供被告居住地或其频繁居住地的村委会或公安部门的相应证明材料。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若行为涉及吸毒或赌博,须提供居委会、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应证明;若牵涉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则需提交相应的处罚决定书或判决文书。
若存在重婚情形或与他人共同居住,需提供相关结婚证明、子女出生证明、居住证明、照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应证明等材料。
因涉及重婚、与他人同居而拥有配偶、施暴于家庭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导致的离婚,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有权利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若要证明个人经济状况优良,需提供薪资记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相关凭证,亦或出示与居住状况相关的证明材料。
若子女年满十周岁,需提供子女愿意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应证明材料。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持有房产者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协议书、付款凭证或资金投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若需证明银行存款并请求法院展开调查,需提供相应的银行账户信息;若需证明持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需提交股东身份代码和资金账户信息;若需证明拥有车辆,则必须提交车辆的行驶证和车牌号码。
若需证明某人在本公司持有股份,需提供该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出资凭证等相关资料。
若要证明某一方拥有债权债务关系,除了提供借条之外,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以进行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7.继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若需证实当事人具备合法继承资格,须提供婚姻证书、户籍证明、个人身份证件,亦或由公安机关、村(居)民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若当事人系无行为能力者、行为能力受限者或精神病患者,则需额外提供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信息。
二、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法定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若要证明自己是非继承人的依靠,且被被继承人抚养,同时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或证明自己是非继承人中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东莞企石律师,则需向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的工作单位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应一同作为诉讼的共同原告参与案件。若这些法定继承人已故或已放弃继承权,则需出示相应的证明材料。
遗嘱继承的相关事宜,除了需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文件,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据:
(1)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立遗嘱人需提交代书遗嘱文本,同时必须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见证人在场。
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书,需确保其内容系本人亲手所写,并附上签名以及明确的年月日标记。
在录音方式设立遗嘱的情况下,除了必须提交相应的录音带之外,还需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见证人。
(5)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在场见证人。
三、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若需证实银行存款并请求法院进行查询,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若需证实持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需提交股东身份代码及资金账户;若需证实拥有车辆,则需提交车辆行驶证和车牌号码。
若需证明继承人在企业中持有股份,需提交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出资凭证等相关资料。
若需证明继承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除需提供借条等凭证外,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以作补充。
四、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8.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若当事人系自然人,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或户口簿。
若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经济实体,需提供相应的主体注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的副本、工商注册的相关材料,或者是社团法人的登记证明等。
若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在诉讼法律事实发生后其名称发生变动,则必须提供相应的变更登记材料。
二、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提供相关材料以证实拆除房屋的构造、房屋的类型(如住宅、办公楼或商铺)、房屋的总建筑面积等信息。
若房屋拆解后的产权证明上所列的拥有者与主张权益的拆迁户并非同一人,则必须额外提供文件来证实该拆迁户有权接受赔偿和安置,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以及放弃权利声明等。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经达成拆迁赔偿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赔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二)、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1、拆除房屋许可证;
2、房屋拆迁公告;
在原地新建建筑时,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
5、房屋拆迁赔偿协议;
提供被拆迁人收到的现金赔偿款、过渡期生活补助金、房屋搬迁费用、电话号码迁移费用等相关费用的证明材料。
7、提供过渡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8、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报告等。
若诉讼请求中包含明确的金额要求,当事人需提供一份详尽的计算明细表。
9.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若当事人是自然人,须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
若当事人系法人或其它经济实体,需提供相应的主体注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的副本、工商注册的相关资料,或者是社团法人的登记证书等。
在法律纠纷事实发生之后,若法人或经济组织的名称发生了变化,需提供相应的变更登记材料。
二、提供证明房屋交易法律效力确立以及合同执行状况的相关材料(此为各类商品住宅预售合同争议案件的通用证据)。
1、房地产买卖合同;
2、房地产销售许可证;
购房者在支付房款时,需出示相应的收据或发票。若购房者选择按揭(抵押)贷款来支付房款,还需额外提供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借款凭证以及分期支付按揭款的明细清单等文件。
4、房屋竣工验收情况的证明;
5、房屋交接时间的证明。
三、当事人还应针对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交仅适用于某类案件的证据
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导致购房者提出需终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索要因逾期交房而产生的违约金以及赔偿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1、购房方受到损失的证据;
在施工过程中,若售房方以遭遇不可抗力作为抗辩理由,则需要提交气象、地震、消防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开发商未能按时办理《房地产证》,导致购房方提出需支付因延期办理而产生的违约金要求。
卖房人须告知买方进行房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地产权证》的相关证明。
2、售房方已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证明;
3、房地产证或产权转移登记的电脑查询单。
四、若诉讼请求中涉及具体金额,当事人需提供一份详尽的计算明细表。
10.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有合法产权来源的证据;
2、房屋租赁合同。
关于房屋转租的情况,必须提供证明转租关系合法性的相关文件(例如,原房东同意转租的正式文件)。
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提供相关证明,以确认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实际交付给承租人使用,以及房屋在交付时的具体状况。
承租人需提供证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定金、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费等费用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若当事人需要就租赁房屋中的装修财产进行价值评估与鉴定,则须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所规定的时限内,向法院提交相应的申请。
四、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1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若当事人是自然人,则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若在法律关系确立之后,当事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则必须提供相应的变更登记文件。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请提交一份详细列出诉讼请求中涉及的本金及利息金额的清单,此清单应包含本金余额的具体计算明细、利息金额的详细计算明细等。
12.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若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当事人的名称有所变动,则需提交相应的变更登记文件。
二、证明借款合同关系及相关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借款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款合同。
以抵押作为担保手段的,必须提交相应的抵押合同、抵押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以及抵押物登记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保证合同或保证函等证据;
以质押形式提供担保的,必须提交质押合同以及质押动产或权利凭证的交付证明,对于依法应当进行出质登记的财产权利进行质押的,还需额外提供出质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贷款人提供的证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的收据,诸如借条等凭证,已交付给借款人。
借款人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包括每次偿还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凭证,例如银行转账单据、现金缴纳凭证等。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明细
在诉讼请求中,需详细列出要求支付本金及利息的具体金额计算过程,具体包括:借款人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详细记录、本金剩余金额的计算明细、以及利息金额的计算明细(需标明计息时间段及相应的利率标准)。
2、对支持诉讼请求的约定和法定依据作出说明。
13.债务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石律师,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用以证实口头约定确立及产生效力的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证人的陈述、实际履行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交货与接收的凭证包括:货物交付证明、货物配送凭证、货物提取凭证、货物接收凭证、货物入库凭证以及运输凭证。
相关证明尚有未结清货款的文件包括:账目结算单、借款凭证、还款安排、还款保证信,以及其他任何能够证实存在欠货款项的信件资料。
收货方提出质量问题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书面信函、证人提供的证词、相关机构的官方证明文件、产品检验结果报告、客户的投诉记录、退货以及索赔的相关凭证。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14.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若当事人系自然人,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等。
若当事人系法人或其他经济实体,需提供相应的主体注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的副本、由工商登记部门提供的注册信息资料、以及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
若诉讼涉及的法律事件发生后,当事人若曾发生名称上的变动、分裂或合并等情况,需提供相应的变更登记材料。
二、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买卖合同;
2、订(定)货单;
确保邀约与承诺合法成立的书面文件、电子通讯资料(涵盖了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以及电子邮件等形式)。
证明口头合同确立及其有效性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人的陈述、实际履行的证明文件等。
担保合同关系的确立,需通过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等文件,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手段来体现。
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交货与收货的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交付货物清单、货物送达记录、提货证明、货物接收凭证、货物入库证明、仓储凭证、运输凭证等。
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拖欠货款的证明材料包括:账目结算单、借款凭证、还款安排书、以及任何能够证实欠款事实的书面信件等。
收货方所提交的质量问题信件、证人的陈述、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客户的投诉内容、退货及索赔的相关凭证。
若合同中规定由第三方履行义务,或者由第三方进行履行,那么需提交第三方提供的关于合同执行状况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四、需提供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要求的具体金额明细,同时详细列出计算方式、所依据的公式及有关凭证。
15.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若当事人系自然人,须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
若涉及法人或组织作为当事人,则需提供相应的注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社团法人注册证明等。
若法律关系确立后,当事人的名称发生变动,须向登记机构提交一份由其出具的变更情况证明文件。
二、证明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证据
1、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出资)的证据;
2、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公司章程等;
三、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股权的转让或接受,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或收取股权转让款项的凭证,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文件、股东名录,以及出让方将公司管理权移交给受让方的相关证据。
3、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赞同诉讼要求的相应计算方式及其详细清单,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明细。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16.股票交易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证明股票买卖合同或侵权关系成立的证据
1、合同(如开户协议、股票买卖委托书等);
2、股东卡;
电脑输出的交易记录单,涵盖股票交易明细、资金变动明细等。
4、保证金存入单及提取单;
5、银行存折或现金存入单(用于股票保证金的);
6、发生侵权事实的证据(如平仓、划款、盗卖等);
7、其他证据(如融资协议、投资理财协议、合作协议等)。
三、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法律依据或当事人协议约定的依据;
诉讼请求的计算方式及具体清单需详细列出,包括赔偿损失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最终结果,以及股票返还的具体种类、分红派息的详情以及增配股的情况等。(信息来源: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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