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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基石,深圳金融法庭创新机制助力维权

时间:2025-08-28 23:2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企石律师获悉

参与资本市场活动的人是这一领域的关键角色,保障投资者权益是市场平稳运行的根本条件。维护中小参与者的利益,既是司法实践贯彻“以人民为本”发展思路的彰显,也是确保公正实施的重要环节。近些年,深圳中院深圳金融法庭利用法治建设的整体长处,研究金融案件审理的新方法,持续增强审判工作的专门能力,为投资人的利益建立牢固的屏障,有效促进了资本市场正常平稳地运行。

创新证券侵权案件审理机制

助力投资者维权步入快车道

多年来,企业公开披露信息的作假行为已构成证券市场稳健运行的严重障碍,严重损害了参与者的权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处理这类涉及披露失实的法律责任案件,直接关联到众多参与者的正当权利。为更好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利,深圳金融法庭紧密联系金融治理实际需要,改进证券纠纷审判方式,快速处理许多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件,为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支持。

创新示范判决机制解难题

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存在案件数量大、涉案金额高、审理周期长等问题,深圳金融法庭为此创新使用“示范判决”机制,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和当事人协商结果,灵活运用“示范判决结合调解”“示范判决配合简易审理”以及“示范判决搭配全面审理”等不同模式,力求审判效率与审判成效的完美结合,为维护投资者正当权益构建了制度保障。审理长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期间,深圳金融法庭运用了多种示范判决模式,包括结合“示范判决加诉前专业调解再司法确认”“示范判决加诉前立案调解并出具调解书”“示范判决加诉讼阶段调解并出具调解书”“示范判决加不进行庭审直接判决”“示范判决加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等不同方法,高效处理了将近1700宗案件,使投资者能够在最短的周期内获得裁决结果。这一案件的处理方式全面展示了证券虚假陈述示范案件机制的应用场景,具有很高的借鉴价值东莞企石律师,能够被广泛推广。该案例成功入选了2024年全国范围内公布的投资者保护十大优秀案例。

调审结合以审促调促双赢

诉讼过程中,把握时机进行调解,能够帮助投资者避开二审、执行等后续诉讼环节,迅速获得赔偿。根据数据,2024年深圳金融法庭处理的证券争议里,有21%是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众多投资者在六个月内收到了赔偿金。199名股票投资者针对欧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提起系列诉讼,其中O公司是全球光学光电行业龙头企业,拥有顶尖技术实力,但在2020年左右遭遇美国制裁,企业经营因此陷入困境,若法院简单判决,巨额赔偿可能导致该公司暂停上市乃至破产。深圳金融法庭运用调解与审判相结合、主动推动调解的证券集体诉讼处理方法,所有案件最终通过协商解决,众多中小投资者提出的索赔迅速获得实际现金补偿,O公司也顺利度过困境阶段,实现盈利增长,最终以互利共赢的形式成功解决争议,此案被评为全省十大民事案件典范。

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真落地

代表人诉讼借助"一件案件、所有人参与"的制度,把零散的投资者要求汇集起来审理,可以快速处理集体性争议,减少打官司的花费。专门代表人诉讼采取"不反对就加入、明确表示不参加",促使众多投资者被动参与,拓宽了补偿领域,为投资者带来了更全面的保障。二零二三年九月,深圳金融法庭依规受理了美尚生态证券虚假披露责任诉讼的专项代表人案件,借助“深证易”这一证券争议一站式处理机制,收集参与者的意向,发布权利通告等,运用数字化方式提升诉讼进程,彰显了专项代表人诉讼机制在惩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维护投资方正当权益方面的关键价值。

借助这种办法,证券争议处理的速度持续加快,2024年,深圳金融法庭审结了1494起证券期货民事案件,案件审理的平均时间减少了53天,并且为2300多名投资者追回了3.05亿元的经济损失。

完善“三合一”立体追责体系

实现投资者一体化保护

深圳金融法庭于2022年7月1日率先在全国启动证券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将证券领域的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整合企石律师,交由该法庭统一处理,旨在规范相关案件的审判尺度。这项创新举措获得了“深圳营商环境创新案例征集及调研十大示范案例”的表彰。深圳金融法庭自从采用了归口审理机制之后,已经处理了七千七百五十八起证券民事案件,三十五起刑事案件,还有二十起行政案件,这样做能够更好地发挥合作的优势,加强金融领域的共同管理,同时也让司法资源得到了更充分的运用。

持续加大立体追责力度

对于公司最终控制者以及参与编造、推动、执行财务舞弊的董事、监事、高管,要让他们在经济上付出巨额赔偿代价,行政上接受相应惩处,并且在法律上受到严厉制裁,以此起到威慑和阻止披露违法乱纪行为的效果。对于S股份与D股份这两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及财务负责人,不仅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裁决他们需赔偿损失,还因违规披露和不披露关键信息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重拳打击市场“害群之马”

长期以来,部分不法分子借助信息差,从事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活动,严重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导致他们蒙受重大经济损失。深圳金融法庭针对知情者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主谋操纵市场等行为,采取严厉措施,坚决打击。2024年至今,已处理内幕交易犯罪案件16例,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25%。对掌握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人员赵某判刑四年,在他亏损八百万元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进行市场操控的人员黄某某判刑六年半,并处罚金五千万元。

充分发挥规则引领作用

深圳金融法庭运用“三合一”专业审判模式,审理了若干典型证券案件,展现了以审判规则为方向,营造健康资本市场环境,提升金融合规水平的决心和成果。二零二四年,深圳金融法庭负责一项核心研究项目,主题为《金融审判思想探索》。基于这项研究,该法庭确立了若干审判原则,包括促进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有效管理风险确保金融稳定、着重保障消费者权益等。这些审判原则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认可,并作为典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推广。

经过验证,证券的“三合一”审判方式推动了证券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法律适用的整合,达成了对证券期货投资者整体性的维护,造成了多维度保护同步发展的正面局面,确实维护了投资人的合法权利。

科技赋能+协同治理

打造投资者友好型司法生态

深圳金融法庭持续进步,持续增加对金融科技的支持,为金融行业的创新活动提供法律保障。此外,着力促进合作管理,造成司法与执法相互配合的态势,一起为出资人创造快速、便利的权益维护通道。

加强证券审判信息化建设

证券争议案件持续增多,深圳金融法庭为此创建了名为“深证易”的统一证券争议处理系统,该系统包含案件受理登记、权利声明、身份资格验证、代表表决、损害评估、公告检索、电子文书送达、相似案例归档等多项服务,是国内首个提供全方位证券争议解决服务的平台联合深圳证券业协会、深圳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委员会等组织开发“投资者损失评估平台”,解决了原有损失评估工具无法排除偶然性风险的问题,给众多投资参与者创造了方便可靠的维权途径。

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履职

在处理牵涉到众多中小投资者、争议显著且社会关注度高的一些证券欺诈责任案件时,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通称投服中心,会应中小投资者的请求,指派该中心的公益律师东莞企石或法律工作者给予中小投资者法律援助,并介入诉讼活动。对于M公司涉及虚假陈述责任的法律争议,投服中心依照法规,同意投资者向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深圳金融法庭挑选该支持诉讼案件作为示范案例,在全国法院中首次为投资者保护组织设置专门的支持诉讼位置,表明“支持诉讼搭配示范案例”的模式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探索新型投资者权益司法保障机制的重大进展,对于今后类似案件的审判工作具有关键作用。

强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

协同监管机构着力完善证券争议处理机制,研究设计涵盖公司内部约束、意见受理、公众意识提升、司法途径等四个层面的综合应对措施,旨在形成多方参与的合作治理模式。需要提升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证券期货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联络配合,增强对证券期货违规行为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的综合管理,在议题探讨、工作互助、重大案件合作等层面,建立司法与执法互相推动的积极态势。

维护投资者利益即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深圳金融法庭今后将运用专业审判能力,确实保障资本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正当权利,向全国展示证券审判的深圳模式与先进方法。

供稿:深圳金融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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