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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追究施暴者的责任,因家暴离婚能哀求赔偿吗

时间:2017-01-20  【转载】

一,怎么追究施暴者的责任1,实施家庭暴力或 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哀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治理处罚的法律划定予以行政处罚。


2,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划定向人民法院自诉,而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支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吓唬等原因不能告诉或因为年迈,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身告诉,其法定***署理人,近支属可代为告诉。


受害人为妇女的,被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分或单位查处,保护被害妇女的正当权益。


 二,因家暴离婚能哀求赔偿吗可以。


原告起诉离婚因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提出自己的要求,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告受对方经济控制的居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不了解,如男方控制投资,存款,女方不了解也无从举证,对于这样确当事人,法院应要求被


如实讲演自己的财产状况,查明的共同财产应均匀分割,男女双方各得一半,假如被告隐瞒,转移财产的,原告发现后可以另行起诉要分割,并要求被告支付相应利息。


被告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一般应认定对子女的成长不利,子女应跟随原告糊口,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划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入行赔偿,原告在离婚的诉讼哀求中应提出要求,法院才会根据当地糊口水平和被告的过错程度判决被告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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