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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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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有借无还 诉至法院要求腾退
时间:2017-05-30 【转载】
乙公司为了方便自己工程项目的建设向甲公司借用了一块土地。借用期满后却拒不腾退该地块,甲公司遂将乙公司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
原告甲公司诉称:2014年6月20日,被告乙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由于项目施工场地狭小,无法搭建临时办公区和员工宿舍,被告乙公司和原告签订了“土地借用协议”,将原告的地块借给乙公司使用,经两次续签,借用期限至2016年6月30日。借用期满后,被告拒绝撤离。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腾退土地并,按10000元/日的标准赔偿原告土地使用费用。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