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石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qishilsh.com 企石律师事务所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毒瘾发作咬狱友生殖器官获刑一年
荔浦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邹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邹某某因吸毒于被荔浦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两年。被告人邹某某毒瘾发作,将同监室戒毒人 员罗某某的生殖器官咬伤;被告人邹某某毒瘾再次发作,将同监室戒毒人员何某某的耳朵咬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罗某某、何某某的伤 势为轻伤。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邹某某于被被批准逮捕。检察院于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触犯法律规定,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吸食毒品海洛因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被 告人邹某某应当知道吸食毒品海洛因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被告人邹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明令禁止,长期吸食毒品海洛因,导致患“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受精神症状影响,出现言行紊乱和伤人行为,据此,被告人邹某某患“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将被害人咬成轻伤,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精神病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被告人邹某某的指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邹某某在实施犯罪的时候正 是发病期,不负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法院不予采纳。被告人邹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 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