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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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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死亡 继承人顺利得到还款
时间:2017-10-14 【转载】
7月7日,被执行人雷某来到良庆法院,主动履行了欠款4万元。一起拖延了四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执结。
案件起因还要从2012年3月说起。被执行人雷某因经营生意需要向梁某建借款4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直至债权人梁某建于2013年11月因病去世,雷某仍未还款。此后的几年时间,黄某等五人作为梁某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梁某建遗留下来的借条,多次向雷某追索欠款,始终未能得到偿还。黄某等五人遂将雷某起诉至良庆法院,请求判令雷某归还借款本金4万元。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支持原告诉请,判令雷某向五原告偿还借款4万元。判决生效后,雷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五原告遂向良庆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主办该案件的廖法官认真细致阅读案卷和分析案情,发现被执行人雷某不但不主动履行义务,还准备为逃避债务借机转移藏匿财产。廖法官为及时保障申请人的利益,决定立即采取强制手段,当机立断赶到南宁市车管所查封了雷某车辆,雷某在准备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车辆已经被查封,无奈下来到良庆法院交纳了欠款。
债权人死后其继承人可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债权,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请求权。若债权人死后,继承人得不到还款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